新年又添新锦旗

2019-02-21 14:31
来源: 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

2月18日、2月20日,申请执行人熊某和谢某之子分别来到天门法院,将印有“公平正义,执法为民”和“捍法律之威严,卫百姓之权益”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副局长陈云红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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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镇的刘某在同镇熊某的农资经销处赊购价值8500元的黄豆种及化肥后,迟迟不还款。熊某起诉后,天门法院多宝法庭依法判决刘某支付熊某货款8500元。

收到判决书的刘某依然不履行,并外出逃避债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春节期间刘某可能返乡过节,执行干警于2月15日(正月十一)将刘某“堵”在床上,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刘某当场通过微信转款,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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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陵城区的谢某与周某、吴某是一起健康权纠纷的原、被告。周某和吴某在天岳桥附近等待务工时,因嬉闹致吴某电动车侧翻,将路过的谢某压伤致残,天门法院依法判决周某、吴某赔偿谢某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

收到判决书的周某、吴某以无经济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执行风暴”集中强制执行行动中,先后对二人进行司法拘留予以惩戒。拘留期间,二人认错悔改,与谢某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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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和谢某为表达对执行干警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