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撒春意 法护青绿
——天门法院在行动

2024-03-07 20:40
来源: 综合审判庭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7日,在“3.12植树节”来临之际,汉江中院、天门法院携手天门市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植树节活动。汉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赔偿办主任陈忠军、副主任蒲清慧受邀参加,天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黎笋陪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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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大家热情高涨、干劲十足,挥锨铲土、挖坑放苗、培土踩实、提桶浇水,衔接有序,配合默契。一株株新栽的紫薇树苗在和煦的春风里昂扬挺立,播撒一片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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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朝清表示,春风十里,不及一抹绿意。此次植树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大家增强植树造林的绿化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的环保意识。希望大家携手起来,以实际行动传播绿色环保理念,让更多人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队伍当中。

生态恢复治理回访

2022年8月17日,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与天门某公司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于2022年9月21日向汉江中院申请司法确认。汉江中院依法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并作出裁定,天门某公司应于2023年底之前完成团山矿区植被压覆区、石料挖方区、采石矿坑区恢复到基线水平的修复工作。目前矿区生态修复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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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朝清一行前往天门市皂市镇团山矿区,对团山矿区植被压覆区、石料挖方区、采石矿坑区等修复治理工作进行实地查看。

联席会议

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天门法院召集天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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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对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建议,并表示自《实施意见》及《框架协议》签约后,通过信息共享、执行协作、沟通保障等有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希望工作机制能持续良好运行。

天门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助推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天门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