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往返六百多公里!为啥?

2018-11-05 11:08
来源: 天门法院微信公众号

10月9日上午,天门法院司法鉴定科负责人龚若铭一行远赴河南省邓州市,组织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车辆损失鉴定进行勘测。

案情回顾

2017年8月22日,覃某驾驶鄂H3D369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H3T26挂重型栅氏半挂车,沿234国道天门市多宝镇罗汉村一组路段由东向西行驶,因雨天道路湿滑车辆紧急制动时,与刘某驾驶的豫R23576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RE523挂重型栅氏半挂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刘某及车上乘坐人张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张某自行选择鉴定机构鉴定,并就赔偿问题诉至法院,保险公司对张某提交的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法庭予以准许。

司法鉴定科迅速通知双方当事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了重新鉴定机构。

事故发生在天门,为何又远赴河南?

事故车辆停放在河南省邓州市,张某因受伤行动不便,在邓州市治疗。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司法鉴定科干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鉴定机构沟通,确定鉴定时间,组织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到河南现场勘测事故车辆。龚若铭等人抵达目的地已是中午时分,他们马不停蹄,抓紧时间顺利完成了法律文书送达及事故车辆勘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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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结束时已是傍晚,龚若铭等人谢绝了当事人的挽留,踏上了返程,因为明天还有几起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等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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