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水渠引纠纷,一次调解暖邻里

2026-04-14 10:38
来源: 卢市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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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乡村治理的基石。农村地区田间灌溉、排水等生产生活,极易引发矛盾纠纷,若处置不当,往往会激化对立、影响乡村安定。近日,卢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农田放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剑拔弩张的邻里重归于好。

一管灌溉水引纠纷 邻里反目对簿公堂

张大妈和李大爷是同村村民,两家农田相邻,共用一条水渠灌溉。农忙用水高峰期,张大妈认为应该轮流灌溉,李大爷认为自家还没灌满,双方由此引发争吵,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冲动之下,李大爷将张大妈打伤,导致张大妈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对李大爷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但双方就民事赔偿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张大妈一气之下将李大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万余元。

坚持源头化解 拒绝“一判了之”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争议较大,承办法官深知,邻里纠纷若一判了之,看似结案,实则可能加深积怨,影响日后相处,邻里情分难续,唯有用真情疏导化解矛盾,才能真正解开两家心结。

巧用调解工作法 情理并重促和解

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对张大妈,先安抚情绪,再讲明利弊:受伤委屈可以理解,但争执升级、长期诉讼,反而耗费时间精力,邻里和睦才是长久之计。对李大爷,讲明法律责任:动手伤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赔偿,同为乡邻,为一点水源撕破脸实在不值。

在法官耐心劝说下,两人态度逐渐缓和。法官再次将两人请到法庭,逐项核算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让赔偿数额明明白白、公平合理。最终,李大爷主动认错,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张大妈也表示退让,不再计较额外损失。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李大爷一次性支付张大妈赔偿款5000元,张大妈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基层法庭受理的看似多是家长里短、田间地头的“小事”,但件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事事连着民心民意。卢市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基层、贴近群众,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既当好依法裁判的“司法者”,更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者”、邻里和谐的“守护者”,以高效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为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