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风吹翠,鹊语蜂喧。4月8日,在湖北省第四十三个“爱鸟周”到来之际,天门法院携手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九真镇人民政府、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与九真镇中心幼儿园师生一起,在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启一段爱鸟、护鸟的法治之旅。
活动伊始,法院干警与志愿者们化身“自然科普老师”,用色彩鲜明的图片和生动细腻的讲解,向小朋友们展示了各种各样的鸟类。当看到宣传板上灵动美丽的白琵鹭、黑耳鸳、鸬鹚等小鸟时,孩子们的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小脑袋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这些小鸟真可爱,我想跟它们做好朋友。”
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理解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干警们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将审判案例和法律知识结合,串成生动的普法小故事,在欢声笑语中根植保护生态的理念。小朋友们听得聚精会神,“我以后再也不摘小花小草了”“我回去要告诉爸爸妈妈,不能打鸟和砍树”“以后遇到受伤的小动物,我会告诉老师,帮它们包扎伤口”,充满童真和稚嫩的话语,满含对大自然的热爱。
知识竞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哪位小朋友知道我们这次爱鸟周的主题呀?”
“我知道,是清除鸟网,密织法网,让鸟儿自由飞翔。”
“回答得真棒!有谁知道鸬鹚又叫什么呢?”
“鱼鹰,有些人会用它来捕鱼,这是不对的,法官阿姨在刚刚的故事里讲过了。”
干警们对孩子们的回答给予了肯定并送上了奖励,还向师生们发放了法律宣传手册,希望老师们在今后的日常教学中广泛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树牢未成年人生态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了爱护自然的种子。今后,天门法院将会持续延伸司法职能,以更多元的形式传递生态文明理念,让保护环境的种子在法治的土壤中生根发芽,与全社会共同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