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 天门法院强制腾退5000㎡场地,护航企业促发展

2022-06-13 18:00
来源: 综合办

640.jpg

近日,天门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场地腾退执行案件,及时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8年,汪某与天门某制衣公司(以下简称制衣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制衣公司将5000平方米场地出租给汪某经营使用。2020年,双方因租赁问题产生纠纷,制衣公司诉至天门法院。天门法院依法判决解除汪某与制衣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判令汪某清除租赁场地上的临时工棚和办公室,将租赁场地腾退给制衣公司。汪某不服提起上诉,汉江中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汪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2年3月28日,制衣公司向天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约谈被执行人汪某,责令其限期腾退租赁场地,并前往涉案场地张贴腾退公告。

腾退公告期限到期后,汪某仍未主动腾退租赁场地。次日,天门法院组织10余名执行干警前往涉案场地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强制腾退过程中,汪某以其在租赁场地投入较多资金,如若清除损失较大,以及场地物清除搬迁任务重为由,试图继续拖延时间阻扰腾退行动。

为避免矛盾升级,确保腾退工作顺利开展,执行干警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耐心释法明理。经协商,制衣公司同意对汪某进行补偿,由汪某自行拆除场地建筑物后按时交付。

当执行干警再次前往现场查看腾退情况时,汪某已完成场地腾退并将场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在腾退笔录上签字,对场地交付表示认可。至此,这起场地腾退执行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