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现场诉讼服务的公告

2022-11-02 11:04
来源: 综合办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天门市疫情防控措施变化,为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日起,天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办理现场立案等诉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等线上方式申请办理立案、信访等诉讼服务。

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程序性诉讼咨询等事项,除现场办理外,还可拨打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28-5232046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便于网上办理的,可将立案材料、证据材料等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湖北省天门市陆羽大道西天门市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庭;联系电话:0728-5232046;邮编:431700),并在邮件上注明“邮寄立案材料”等内容。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到现场办理的,必须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查看工作,结果正常者方可进入。有体温异常、发热、咳嗽等其他疑似症状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近7日内从国内高、中风险区来天、返天人员均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如有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进入诉讼服务场所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在等候区分散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聚集和随意走动,根据顺序依次到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场。

特此公告。



天门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