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双送上锦旗 仙北法庭柔性调解护企共赢

2026-04-13 11:38
来源: 仙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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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门法院仙北法庭收到一份特殊“点赞”——一起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共同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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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与B公司系长期合作伙伴,双方常年有业务往来,此次因建工材料采购合同产生纠纷。A公司依约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B公司受客观因素影响,未能及时支付剩余货款81360元,直接导致双方资金周转受阻、生产经营受扰,为此双方争吵不断。协商无果后,A公司诉至仙北法庭。

案件受理后,仙北法庭秉持涉企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处置”原则,第一时间将案件纳入涉企绿色通道,运用“快立、快审、快调”的工作模式。考虑到双方多年合作情谊与违约非主观故意的情况,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承办法官拨通B公司负责人电话,未先追问欠款纠纷,而是耐心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资金流转难题,细致核实拖欠货款的具体原因。经了解,B公司并非主观故意违约,而是受上游供应链波动、下游客户回款延迟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短期资金链紧张,但企业仍保持正常经营,具备逐步还款的能力。

摸清被告方实际经营困境后,法官迅速联系A公司负责人,开展双向沟通调解。法官一方面如实反馈B公司的经营状况与非主观违约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从合作共赢、高效解纷的角度,向A公司负责人释明司法裁判与强制执行的流程周期——若进入判决执行程序,不仅回款时间将大幅拉长,还会增加双方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不利于后续合作。同时,法官明确表示将全程跟进案件,督促B公司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为原告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与利弊分析,A公司充分理解B公司的困难,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双方初步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意向。为确保调解方案落地见效,法官建立全流程跟踪调解机制,对还款节点实行闭环管理:在约定的第一期款项支付期限届满前,法官主动与B公司对接,确认款项筹备进度;首期货款足额到账后,第一时间将到账信息同步给A公司,及时打消其对还款的顾虑;针对第二期款项,法官与B公司再次明确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敲定具体还款节点,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并同步告知A公司,告知其若遇还款异常可立即维权,彻底筑牢双方信任基础。

最终,在法官的全程推动下,双方达成最终和解协议:B公司于年前分两期付清剩余货款。至此,这起涉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既保障了A公司的合法债权,又为B公司争取了经营喘息之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是天门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双方当事人共同送旗、双向认可,既是对法庭公正办案的肯定,更是对“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人和”司法效果的最佳印证。企业负责人坦言,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用善意文明司法化解隔阂、修复合作关系,既守住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天门法院始终坚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将护企安商贯穿审判执行全流程,以高效解纷、柔性司法,为辖区实体经济稳健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