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陈军波法官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22-01-24 18:05
来源: 综合办

近期,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天门法院陈军波法官获评“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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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波,天门法院刑庭庭长、一级法官。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评湖北省法院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法院系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汉江法院办案标兵、全市十佳政法干警、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严格执法,做办理大案的带头人


陈军波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把共产党员敢于担当的精神摆在第一位。他在办理庭内随机分配案件的同时,还主动承办了一批省法院指定和领导交办的大案要案。2019年,在办理熊飞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238本卷宗,22名被告人,33笔违法犯罪事实,案情交错复杂。为确保该案快速审结,陈军波以身作则,精心谋划,他带领的专班人员平均每天只休息四五个小时,用二十余天审结该案,其中四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一方稳定。


在办理一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中,陈军波面对每天几十个来自境内外的电话骚扰、施压、威胁,家人和朋友担心他的安危,他克服阻力、顶住压力、圆满审结了该案。近年来,陈军波还承办了在全省影响较大、涉案6400余万元的胡某受贿、单位行贿案,涉案近百人的“5.16”特大犯罪集团诈骗等案。


以案释法,做矛盾化解的有心人


在办案中,陈军波始终秉承严谨细致的作风,以案释法,耐心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一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8名被告人、3名被害人,双方均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该案矛盾重重,社会影响较大。陈军波接手该案后,一周时间撰写了七万字的阅卷笔录,拟出了三套工作预案,庭前组织各方对民事部分进行了十余次调解,开庭时数十人参加诉讼,庭审从上午八点持续到晚上七点。与此同时,他在送达、调解、提审、庭审的每一个环节,平等地对待每一名当事人。最终,当事人各方感受到陈军波办案的公正和认真,均伸出了信任之手,合并审理的三起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人之间均达成和解协议,互相谅解,刑事部分也得到妥善处理,二审全案维持原判。


此外,陈军波在办案中寓教于审,认真做好重点人群帮教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误入歧途的初犯、偶犯,他在审理时,通过庭审、庭外对这些失足学生、特殊家庭释法明理,及时掌握其工作、生活、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做好帮教工作,使他们迷途知返。


广泛普法,做法治宣传的引路人


近年来,陈军波组织刑庭干警开展扫黑除恶、“禁毒、打诈、反偷渡”等专项普法宣传活动23场次。为引导和教育群众自觉远离毒品和防范电信诈骗,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和电信诈骗蔓延势头,陈军波组织刑庭干警组成宣讲团队走进干驿、岳口等电诈、毒品案件高发乡镇、村组,为基层干部、村民代表、行业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讲座和心理行为辅导,通过宣讲典型案例、新型诈骗手段、毒品危害等,告知群众注意事项,提醒村民们谨防犯罪分子的“套路”和误入歧途。同时,选择涉黑涉恶、涉毒涉诈等107件典型案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台予以宣传。此外,组织干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发放、张贴宣传资料3万余份。


陈军波还注重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通过法治宣传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长期以来,他坚持撰写信息宣传、办案心得、学术论文等稿件,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文章58篇,其中《搭建通往当事人心灵的桥梁》《人民的好法官严明扬》《谢谢你!我的挂职旅程》等23篇文章被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采用,《我和我的法官梦》荣获湖北省法治征文大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