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赋能・表率引领 | 罗伟:忠诚履职担使命 司法为民写华章

2025-10-23 10:05
来源: 干驿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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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伟,天门法院干驿法庭庭长、三级法官。


在广袤的江汉平原,在素有“内陆侨乡”“文化之乡”美誉的天门市干驿镇,坐落着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人民法庭。这座被誉为“法治驿站”的基层法庭,在庭长罗伟的带领下,正以其扎实的工作、创新的理念和温暖的司法,守护着一方平安,传递着法治精神。罗伟,这位1989年10月出生的年轻法官,自2014年从湖北警官学院毕业进入天门法院以来,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足迹遍布仙北、干驿、黄潭、皂市等多个基层人民法庭,将最美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基层司法事业,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忠诚、担当与奉献。

一、扎根基层,“小案不小办”传递司法温度

“法律是有温度的,身为法官,需要用心、用情把这份温度传递给人民群众。”这是罗伟常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他十年如一日司法实践的真实写照。进入法院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直接的基层法庭度过。这里处理的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土地争议等看似“小”的案件。但在罗伟看来,“案件无大小,民生是大事”,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恰恰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着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小案”,才能让老百姓在具体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温暖,才能真正夯实法治社会的根基。

他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努力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求在厘清是非、定分止争的同时,更多地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他坚信,司法所能给予的,不应仅是冷冰冰的判决,更应是双方信服的公正与温暖的人文关怀。

一起跨越二十余年的农村土地纠纷案,至今让罗伟记忆犹新,也集中体现了他的办案理念。年逾八旬的张伯与王伯本是世代交好的邻居。二十多年前,经村集体协调,双方互换了承包地并办理了相关权属证书。张伯依约交付了田地,但王伯因无处堆放农作物提出临时借用,念及旧情的张伯一口答应。未曾想,这一“借”便是二十多年,王伯不仅一直占用土地耕种,还对张伯多次提出的归还要求以各种借口拖延。积怨日深,张伯最终诉至法院。

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若径直判决,法律上并无困难。但罗伟考虑到双方均是耄耋老人,且有着深厚的邻里情谊,简单的判决很可能无法真正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因“一个官司几代仇”的观念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矛盾升级。他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调解上,努力修复这段濒临破碎的邻里关系。

收到案件材料后,罗伟第一时间行动起来。他迅速与当地镇综治中心、司法所及村干部取得联系,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他带领法庭干警实地勘查涉案土地现状,精确测量占用面积,固定关键事实。随后,他前后三次上门,分别与两位老人促膝长谈。面对王伯“小题大做,不够兄弟”的抱怨,他义正言辞地讲清法理,明确指出长期占用他人土地的法律性质;面对张伯“得寸进尺,不懂分寸”的委屈,他感同身受地倾听,理解其多年来的隐忍与无奈。他更从双方多年的交情入手,循循善诱地讲事理、说情理,唤醒他们内心深处对往日情谊的珍视。

“老人家,几十年的老邻居不容易,为了一块地,让几代人的交情断了,值得吗?”“法律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张伯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但咱们解决问题的方式,可以更有人情味一些。”……罗伟的话语,既有法律的刚性,又充满了人性的温度。经过耐心细致、情理法交融的调解,王伯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及时清理作物、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最终,在法庭、综治中心和村委会的共同见证下,两位白发老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伯当场腾退了土地,双方握手言和。田埂上的作物被清理,露出了平整的土地,更露出了两位老人冰释前嫌、重修旧好的明朗心境。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罗伟践行“如我在诉”“情同我心”司法理念的缩影。他常说:“再小的案子,对当事人而言都是天大的事。我们办案,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程序的完结,更要关注纠纷的实质化解,关注当事人司法体验的提升。”在农村基层,类似纠纷层出不穷,罗伟始终相信,司法者俯下身段,走进田埂,倾听民意,融情于法,就能在看似琐碎的“小案”中,烹制出既符合法律正义又熨帖人心的“司法佳肴”,让法治的阳光雨露滋润每一个角落。

二、精研业务,“求极致”精神啃下硬骨头

“我从小就喜欢法律,能够从事自己所热爱的审判工作,是人生幸事。”提及法律,罗伟的眼神总是明亮而坚定。然而,从对法律怀有浓厚兴趣的青年,成长为一名优秀的、能驾驭各种复杂案件审理的成熟法官,并非一蹴而就。他深知,审判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大,必须持续学习、不断精进。为此,他虚心向院里的审判专家、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密切关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不断夯实理论功底,提升业务素养。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他从不畏难,总是主动查阅案例库,深入研究相关法律问题,以“求极致”的精神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硬骨头”。

2020年10月,因工作需要,罗伟从熟悉的民事审判岗位调至刑事审判庭。从民事到刑事,不仅是审判领域的转换,更是思维方式、证据规则、程序要求等方面的全新挑战。对他而言,这几乎是从一张白纸开始。六年的民事审判经验固然宝贵,但刑事审判对其理论储备、实践能力和思维严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段转型期是“煎熬”的,但也激发了他更强的学习动力。他系统恶补刑事理论,虚心向庭里老法官学习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和技巧。他深刻体会到,刑事案件关系着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乃至生命,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认真谨慎,精益求精。他逐渐认识到,一名优秀的刑事法官,必须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刻苦的“钻研精神”。

他承办的彭某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一案,便是对其“求极致”精神的一次严峻考验。该案中,被告人彭某为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向辖区领导及其关系密切人行贿,后通过转租土地获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案发后,彭某虽认罪认罚,但在追缴其行贿违法所得这一关键问题上,出现了法律适用难题。当时,该辖区尚无此类行贿违法所得追缴的先例可循,控辩双方对于是否应追缴、以及是否应在追缴时扣除合理成本等问题存在重大分歧。

面对这一难题,罗伟没有简单化处理。他深知,此案的判决不仅关系到罪刑法定、罚当其罪的实现,更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引意义。为了给被告人一份公正的判决,同时依法严厉惩治行贿犯罪,他投入了大量精力进行研究。他广泛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学术观点和类似案例,虚心向资深法官和同事请教,深入探讨法律理据。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他多次组织庭审,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并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

经过严谨论证,合议庭及审委会最终采纳了罗伟的意见,认定彭某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应当依法予以追缴,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其主张的合理成本予以扣除后,对违法所得部分予以追缴。这一判决,既体现了对行贿犯罪的严厉打击,又坚持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彭某未上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因其典型的指导意义,于2024年成功入选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七起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努力做到内行人不说外行话。”这是罗伟的座右铭。经过不懈的努力和一个个疑难复杂案件的磨砺,他也从当初那个渴望成长的青年,成为了自己初入法院时所崇拜的“行家里手”中的一员。他坚信,“求极致”离不开“钻研”和“坚持”,这两个词将贯穿他的整个办案生涯,推动他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三、倾情解纷,司法为民彰显担当本色

干驿法庭所在的辖区信访量较大,大量的信访问题不仅消耗着宝贵的行政司法资源,也影响着辖区的和谐稳定。面对这一复杂局面,罗伟带领干驿法庭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坚决摒弃“就案办案”“流于形式”的做法,始终坚持“如我在访”的立场,将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信访工作的最终目标。

他认为,新时代的信访工作,需要法治思维与为民情怀的同频共振。这份“同频”,体现在用制度的刚性托举民生的温度,让司法的规范里饱含共情的考量。他带领法庭干警注重抓好风险评估、释法明理、判后答疑“三个关键”环节,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增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强化与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构建多元化解纷机制,既依法依理划定是非边界,又用心用情降低群众解纷成本,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辖区居民肖某的信访案,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年逾七十的肖某,因与村委会的历史债务问题,多年来诉讼不断,申诉、重复信访不止。他本人年老多病,妻子去世,生活困难,满眼焦虑。干驿法庭承办该信访案后,罗伟高度重视,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牵头制定了详细的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他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仅仅“就访论访”,进行程序性的接访解释,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肖某很可能还会继续信访。

为此,罗伟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他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当面接访肖某,耐心倾听其诉求,细致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其间,他三次前往肖某户籍所在地的党委、政府了解情况,实地走访,与肖某电话沟通联络更是多达三十余次,只为全面掌握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打开其多年的心结。

常规路径走不通,便尝试另辟蹊径。在深入了解肖某的实际困难后,罗伟敏锐地意识到,司法救助或许是帮助其摆脱困境、化解矛盾的一个突破口。他带领庭内干警认真钻研司法救助政策文件,吃透精神,反复推敲适用条件。同时,他主动协调立案部门,帮助肖某梳理情况、准备申请材料,积极为其争取司法救助。每一个环节,他都力求严谨细致;每一次沟通,他都充满耐心与关怀。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四个月的不懈努力,承载着国家关怀与司法温暖的司法救助金终于获批并送到了肖某手中。这笔救助金,不仅有效缓解了肖某的生活困境,更重要的是,彻底解开了困扰他多年的心结,驱散了积压在心头的阴霾,让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老人质朴的感谢,是对罗伟和法庭工作最大的肯定。通过将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深度融合,在法律框架内注入厚重的人文关怀,罗伟成功地为这起看似无解的信访积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实现了“事心双解”。该案化解后,信访人肖某多次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罗伟的推动下,干驿法庭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在当地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多元化解、司法救助、全程代办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2024年度,辖区两件涉法涉诉重点信访案件全部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罗伟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信访“窗口”是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只有真正做到“如我在访”,才能化“信访”为“信任”,变“情绪”为“情谊”,切实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四、开拓创新,“法治驿站”服务侨乡发展

干驿镇及其所辖的马湾镇,是全国闻名的“内陆侨乡”,华侨华人众多,涉侨因素丰富。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是干驿法庭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也是罗伟轮岗至干驿法庭后着力探索创新的重点方向。

2024年初,为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天门法院党组决定将罗伟从皂市法庭轮岗至干驿法庭担任庭长。他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迅速投入新的工作。面对侨乡特色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新要求,他立足实际,深化创新意识,将打造特色调解品牌、提升涉侨司法服务水平作为突破口。

他像一位勤恳的拓荒者,积极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的工作经验,多次拜访市侨联负责同志,主动寻求支持与协作。在他的大力推动下,干驿法庭率先探索建立了“法官+侨联调解员+海外志愿者”联动调解模式,并充分运用“云上法庭”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线上立案、在线庭审、多元调解平台等方式,推动涉侨案件全流程诉讼事务网上办理,有效打破了地域和时差壁垒,打通了涉侨案件的“绿色通道”,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解决无国界”。在一起涉及中菲阿三国的离婚纠纷中,正是依托这一创新模式,法庭仅用七天时间就成功在线调解,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干驿法庭仅有5名干警,是名副其实的“小法庭”。但罗伟坚信,“小法庭”也能释放“大能量”。他认为,要提升法庭的纠纷化解能力和服务发展水平,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整合社会资源,让行业专家说理、法院法官说法,形成合力,努力实现“1+1>2”的效果。

在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罗伟带领干驿法庭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发出了全省首份《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并灵活运用《家庭教育令》,将司法保护触角向前延伸,相关工作得到了《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媒体的持续关注和报道。同时,法庭基于实践撰写的《湖北天门法院反映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存在三方面问题》《内外齐修汇聚解纷合力 前后齐抓服务基层治理(涉民间借贷纠纷)》及《干驿、马湾辖区涉诉案件分析报告》分别获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报刊载,展现了基层法庭的调研能力和水平。

通过罗伟和全庭干警一年来的共同努力,干驿法庭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法庭案件调解率同比显著上升9.6%,服判息诉率保持在优异水平,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全部位于或优于合理区间,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因工作业绩突出,干驿法庭荣获“全市十佳政法单位”称号,为天门法院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罗伟,这位年轻的基层法庭庭长,以其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的为民情怀、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从田间地头到庄严法庭,从家长里短的民事调解到关乎人命的刑事审判,从化解信访积案到创新涉侨服务,他始终坚守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风貌。他就像扎根于江汉平原的一棵白杨,默默守护着这片土地的和谐与安宁,用忠诚与奉献,书写着属于新时代基层法官的华彩篇章。前路漫漫,罗伟和他的团队,将继续在司法为民的征途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